田家庵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
党中央、国务院于2000年在我省推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和部署,认真贯彻中央7号文件精神,本着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征管程序的原则,使我区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税费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田家庵区辖2个镇、27个行政村,223个村民小组。辖区内农业人口为48825人,农民二轮承包合同土地为22616亩。税费改革前省、市核定我区收入413.58万元(含屠宰税83.7万元),改革后实际收入为137万元(其中村提留27.24万元),改革后比改革前减少收入276.58万元,下降66.87%,按可比口径对比,镇级收入减少261.84万元,下降70.5%;村提留减少14.47万元,下降35.1%。改革前亩均负担145.86元,改革后亩均负担64.63元,减少82.2元,下降56.4%。改革前人均负担67.56元,改革后人均负担29.47元,减少38.09元,下降56%。
二、总体工作进展情况
税费改革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央政策,严格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和部署,积极组建机构、制订改革方案、摸底测算、调查研究,使改革在我区顺利平稳开展。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全区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领导,保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黄大林同志为组长、区长王诚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区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两镇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区、镇二级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分别为区、镇税费改革办公室选配了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文字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办公机构运转顺利,信息畅通。
2、做好摸底测算工作
税给改革涉及到每一个农户,是农村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希望所在,我区不失时机地进行了先期摸底测算,通过摸底测算,基本上做到了心中有数,为正式测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结合我区特点,按不同的种植结构、不同的经济状况,用近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对两镇进行调查研究,掌握了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工作
全区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阵地宣传和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有线广播、会议、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深入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及时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告》和《致全省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张贴到村组送发到农户手中,使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家喻户晓。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户对税费改革工作的认识,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1997年和改革后的农民负担情况认真测算,并打印税费改革前后减负情况对比表,发到农民手中,使农民对税费改革前后负担数清楚明了。
在宣传中,我区突出重点,找准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即宣传了农村税费改革的核心是减轻农民负担又教育农民依法纳税是应尽的义务;即让农民感到税费改革后实实在在的减负,又让农民从长远的观点认识了减负和义务的关系,为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了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
4、做好巡视工作、规范操作程序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立巡视组,重点检查了新的农业税及附加征收政策的执行情况,同时,注意规范操作程序,做到八到户,即:税收政策宣传到户,征收任务落实到户,征收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纳税通知书下达到户,税票开具到户,征收结算到户,减免落实到户。
三、改革取得成果
1、税费总额明显下降。农村税费改革后,全区农业税及附加总额为140.08万元,比改革前的410.71万元(农业税、农业待产税、乡统筹和村提留等)减少270.63万元,减幅达65%。
2、农民负担水平明显下降。改革后全区人均负担29.74元,比改革前人均负担67.56元减少38.09元,减幅达56%。
3、亩均负担水平明显下降。亩均负担64.63元,比改革前亩均负担145.86元减少82.2元,减幅达56.4%
4、计税常产进一步下调。我区亩均计税常产以1993~1997年5年间农作物实际平均产量为依据,但个别蔬菜村人均土地2~3分,人多地少。税改后,虽人均负担较总体降幅还大,但以土地为计税依据后,土地计税常产仍然偏高。针对这种情况我区进行了适当的调减。在去年确定的计税常产1366.9万公斤的基础上调减至1274.5万公斤,共调减92.4万公斤。
5、农业税社会减免、灾害减免严格按政策规定执行,社减按5%执行;灾减按实际受灾面积、受灾成数上报审批后,落实到村、组、户。2000年减免15万元;2001年减免农业税67万元,其中省灾减指标31万元;2002年午季减免20万元。三年来共减免农业税100余万元。
6、在农税征管中,我们坚持规范的征收操作程序、严肃征管纪律,按省政府提出的"八到户、十不准"要求,严格执行,没有出现农民上访情况。
7、农业两税附加和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款及时足额划拨到村,无挤占、挪用、截留、抵税、抵债等情况。
8、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落实到位,无截留、挪用现象。
四、存在的不足
1、农业税计税土地与二轮承包土地实有面积不一致。
2、个别农户纳税意识较为淡薄,给征收工作带来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