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区制定镇、街道参与协税护税具体措施
为强化城镇零散税源的征管,调动各镇、街道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堵塞收入漏洞,扩大区级财源,确保税收计划的圆满完成,田家庵区结合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对全区税源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田家庵区漏征漏管税收征收奖励办法》,建立镇、街道协税制度,主要针对辖区内未纳入财税部门税务管理的漏征漏管户,应缴未缴的各项税收,由区政府组织协调,财税部门具体负责业务指导,两镇、九个街道负责征收。征收所得税款经区财政、国税、地税共同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按规定比例奖励镇、街道。